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人才在我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国家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、《关于印发<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黔人发〔2006〕4号)、《关于印发<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黔人社厅发〔2013〕10号)文件的规定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到我校工作。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制定本招聘简章。
一、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
(一)原则
1.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;
2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的原则;
3.坚持按需设岗、按岗招聘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的原则;
4.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二)程序
引才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实行公开报考条件、公开考试程序、公开考试结果"三公开"制度,按照编制引才计划、发布引才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初审、面试、资格复审、体检、考察、拟聘公示、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。
二、引才对象和报考条件
(一)引才对象
根据工作需要,公开引进1名专业技术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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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名称 |
条件要求 |
岗位 代码 |
岗位简介 |
计划招聘人数 |
其他条件要求及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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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要求 |
学位要求 |
研究生 专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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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教师 |
研究生学历及以上 |
硕士及以上 |
一级学科: 教育学 |
01专业技术岗 |
承担教育教学、教学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。 |
1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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